2007年4月13日 星期五

我的狗不見了

有一天,小明上班前安頓好狗狗所需用品飼料及水。因飼料所剩不多,便於下班後採買狗飼,可是一回到家聽不到愛狗熱情呼喚,找了找咦,不見了。小明心想:「怎麼可能,早上狗狗就放在陽台好好的,怎麼可能會不見呢?」

問了家人後,才知道狗狗竟被家人送到流浪狗之家。

家人說狗味太重,環境很不衛生。我想說得是狗狗我一直照顧的很好,大小便等等周遭環境事我都也有做。想不到姑姑來跟我玩陰的,趁我不在家把狗抓走,姑姑你好樣的。

心情不好時誰知道 blue知道
生氣時誰知道 blue知道
blue總是想辦法鬥我開心(我哭了)
blue把拔真的好愛你,可是把拔也好累,下了班帶著疲憊的身體還是甘願帶你出去運動作記號。

題外話:難怪早上出門時莫名為牠紅眼框,把拔總是得工作賺錢,可是牠一整天待在陽台都沒人陪牠玩,想到這兒眼眶不禁紅了起來。

小明就是我,我就是當事人。

基本上我認為姑姑的這種行為舉動很不合宜,雖然狗毛是有被風吹到她房間,可是姑姑你不能隨便就把我的狗給送進流浪狗之家,再說,這對於環境衛生有啥改善?妳用這種方式來強迫我改善,我沒話說,可是我心理真的很不好受。

法規參考:動物保護法


作者:忘幽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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